信用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相关工作的规定。信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信用管理机构的建立、职责、权利、考核制度以及信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关制度。与信用管理政策不同,信用管理制度是企业对内的与信用管理有关的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信用管理的机构描述。
(1)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的设置。明确本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是仅仅设立信用管理的专职岗位,明确设置的具体架构。
(2)信用管理部门的职能。明确信用管理部门在客户信息管理、客户授信、应收账款管理、对外与专业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业务合作等方面的职能。(3)信用管理部门各岗位的设立与职责。描述信用管理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以及对各岗位的管理,上下级关系的界定。
(4)信用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对信用管理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办事手续作出规定,特别是账龄分析报告制度、月底工作总结报告制度等。包括处理一个新客户信用申请的程序,以及对信用申请的最终处理权利的界定。规范信用管理的标准文本与表格。包括经过企业法律部门审查的各种表格和合同文本,也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销售合同等。
(5)信用管理部门的目标与考核。信用管理部门的目标是在最大限度地扩大赊销或授信的同时,控制来自客户的风险,将风险降低到合理程度,使企业获得最大利润。根据此目标确定信用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并以量化指标考核企业信用管理部门的工作业绩,包括赊销额度增长率、应收账款控制水平、坏账水平、客户增长水平、收账期水平等。
2,信用管理的授权制度。信用管理的授权制度应明确企业信用管理的分级决策权,包括企业管理层的信用决策权限、企业决策层对信用管理部门的授权、信用管理部门的领导关系,以及企业销售部门的信用决策权限等。信用管理的授权制度主要涉及的内容有:客户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批准权和否决权;对达到信用管理政策限制条件的客户停止销售的锁单权;对出现信用疑点的客户的限制权;对出现信用风险的客户的追索、起诉权等。
3,信用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度。和信用管理有关的部门除了信用管理部门以外,还有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生产部门等。信用管理的内部协调制度应规范这些信用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衔接、配合和矛盾处理等关系。
4,信用管理的风险责任制度。信用管理的风险责任制度是在实施信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信用风险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作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