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高新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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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差异目前,我国现行的主要会计制度有《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两种,两大会计制度对收入的确认均有相应的规定,并与税法的收入确认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下我们分别按照两大会计制度对该差异作简要分析。
(1)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差异。
A.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
会计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要求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此可见,会计制度上销售收入确认注重的是“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根据收入准则的解释,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主要是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而造成的损失。商品所有权上的报酬,则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风险和报酬”是与商品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那些对商品影响较小的风险和报酬不影响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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