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的目标要明确
企业的目标必须明确、具体而不能空洞、含糊。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抽象言语与华而不实的空话和套话,如“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超越所有的竞争对手”等。它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的执行者要明确。到底由谁来执行这个目标要明确,要把目标具体化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手中;
(2)完成目标的期限要明确,企业的目标表述必须有包括一个实现该目标的时间期限。对于任何工作或任务,在布置时,如果没有提出相应的时间限制,则接受任务的人,就不可能知道任务的紧迫程度,从而影响目标实现的效率;
(3)目标的保证措施要明确,制定目标应有具体的配套措施以保证目标的实现;
(4)目标标准要明确,即所期望达到的数量或质量界限必须具体化。目标可以分为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定量的目标可以很好地量化,如给产量、产值、成本、利润等定量指标设定一个具体的数值。但定性目标就较难设定,对此,管理者应尽量设法使目标的衡量标准具体和细化。如对员工的责任感及创新精神不妨采取描述性方法并提出几个等级要求,使之更为详尽,以便于信息反馈和检查考核。
2.设立的目标要具有协调性
企业的目标体系在设立过程中首先应遵循统一协调的原则。各层次目标之间、同一层次目标之间都要协调,保证分目标实现的同时,企业总体目标必然实现。
3.应具有挑战性和激励性
企业目标胜利的水平要科学。企业制定的目标不宜过高,否则就会由于资源条件不具备,容易使人望而生畏,失去信心,根本达不到;也不应过低,否则不需经过太多努力就可以轻松的达到。具有挑战性的目标是指经过艰苦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挑战性目标要清晰明确,远远处于可轻松达到的范围之外。组织的人应该有理由相信他们可以实现这个目标,但是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挑战性目标应具有激励性,如实现这个目标会给目标执行者带来相当可观的收入。
目标的制定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组织成员的广泛参与,不仅可提高目标的科学性,而且有利于目标的实施。这是因为:
(1)了解和从事组织各个环节工作的成员能够充分提供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可以使目标的确立有更多、更可靠的依据;
(2)组织成员可以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为目标确立提供更多种备选方案;
(3)组织成员参与对目标的评估,可以从多角度进行审视,能够充分认识各个目标方案的潜在优势和局限性,有利于选择正确的目标方案。同时,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