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员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审核的独立性是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
fsc森林认证审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1)审核是被授权的活动,授权可来自管理者的决策、公司的规定、合同的要求、审核委托方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审核员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应保持公正,避免利益冲突。
(3)审核组成员应开展职业化的审核并遵守职业规范,例如,审核员的办事准则、行业一致性、保密意识和其他素养。
(4)审核员应具备开展相应审核工作的能力,且是与受审核活动和(或)区域无直接责任的人员。
(5)坚持在审核准则和审核证据的基础上对被审核方进行客观评价。在不能证明受审核方有错的情况时,应认为其是对的:在提不出相反审核证据时,应对受审核方使用“无罪推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