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施工连贯制 (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连贯制是业主将工程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任务发包给一家具有工程项目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这承包商可能是具有很强的设计、采购、施工、科研等综合服务能力的综合建筑企业,也可能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组成的工程承包联合体,对于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自行完成全部设计与施工任务,也m可自行完成部分设计与施工任务,另一部分适合分包的设计、工任务,在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后,再发包给分包单位完成,其合同结构大体如图
设计施工连贯制的主要特点是:
(1) 对项目业主而言,合同结构简单,只要签订一份总承包全同,将整个工程项目委托给总承包商负贵实施,业主的组织和协调任务少。
(2)由于实行设计连同施工总承包,总承包的费用包括工程成本费用和承包商的经营利润等,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尚缺乏详细计算依据。因此,通常只能参照类似已完工程做估算包干,或者采用实际成本加比率酬金等方式,双方商定一个可能共同接受,并有利于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保障承包商合法利益的结算和支付方案。
(3)当采用实际成本加比率酬金作为合同计价方式时,由于工程管理费等间接成本是根据直接费用的一定比例计取,因此对于设计与施工捆绑在一起承包的情况,不等于设计过追求以最优化方案或挖掘节约投资潜力的努力。这也是实行工程总承包的主要弊端。业主必须招聘有经验的社会监理 (咨询)机构,实施设计阶段的建设监理,以保证设计过程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的贯彻执行。
(4)当参照类似已完做投资包干的情况下,对总承包商风险大,相应地也带来更好发挥自身技术和管理综合能力,以获取更高的预期经营效益和社会知名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保设计的质量、工程材料、设备选用的规格标准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由此可见,实行设计施工连贯制,必须以健全的法律法规承包商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质量经营、信誉经营、获得业主信任为前提。同时还必须推行建设监理制,由社会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总承包模式下对建设项目目标控制的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