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经理的职责是由其所承担的任务决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积极组织工程款回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项目及其他单位个人的利益关系。
(3)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企业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积极组织工程款回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项目及其他单位个人的利益关系。
(3)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企业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掌握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进度和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年 (季)度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包括劳动力,材料,构件和机械使用计划。据此与有关部门签订供需包保和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
(7)科学组织和管理进人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沟通、协调和处理与分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8)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经理报告工作。
(9)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整理归档,接受企业审计并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