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在主任委员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对需要文字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报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