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竞争强度的加大,企业搞好授权管理是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信用管理实践中,我们常用到的授权管理方法主要有小组授权法、部门授权法、职位授权法、分权授权法等。
所谓小组授权法就是基层管理人员在其单位内部,针对日常工作任务及管理工作的特点,设立一些工作小组,由他们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管理或组织监督,并对该方面事务负责,享有处理该方面事务的一切权利,领导只关心其事务完成结果和单位的全局、企业形象及长期盈利,操作过程由小组全权处理,上级不插手其具体事务管理的方法。
部门授权法就是在单位内部按照原有组织结构或工作任务特点,将工作任务职责授予相应部门的同时,也将该部门执行其任务所需的职权同时授予他们。至于他们如何工作,如何组织则由他们内部自行决定和解决,部门可根据自身条件来设计管理方法和制度,上级只需保留监督权和否决权就可以了。这样,部门管理人员将会更加充分地展示其才能为单位服务而减少内耗。职位授权法则是管理人员根据其原有职位情况结合其本身工作任务特点,或在不违反上级规定的情况下,重新设计职位,将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必须关注的责任分解成若干部分,将其交给下属员工来完成。工作任务的分解必须科学合理,某一职位在整个单位内部处于什么地位,应完成哪些任务,达到什么标准,有什么具体要求,享受什么权利等都要非常明确,不管是哪位员工来担任此职位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责任。
分权授权法是指管理人员将其单位权力根据工作需要分门别类地授予相关人员,在单位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竞争、团结合作的工作氛围。但如果授权过于集中,造成内耗和专权,将会给单位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如何分门别类,如何把握分权的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处理。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原则,企业进行授权制度设计的时候,需要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
1.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授权要充分交待,让下级真正明白属于他的责、权、利。避免下级推卸责任,有利于培养创造性气氛。责、权、利的一致表现在保证下属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得其利、罚其过。
2.授权有度的原则。授权有度是指领导者授什么权、授多大的权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要么授权无效,要么达不到授权的目的。能力高者,承担的责任大些,被授予的权限也应大些;能力低者,应限定其权限,不可盲目机械地硬性授权。
3,相互信赖的原则。既然授之以权,就要充分信任。下级不必事事请示,处处汇报,以便其积极主动地在职权范围内完成目标。但这一原则不排斥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和监督权,也不否定下级有汇报工作之责。
4.保留主要权力的原则。能够影响全局的权力不能分权,否则授权过度会造成权力分散和系统内部的不协调。所谓主要权力,即事关组织生存与发展、带有全局性问题的决策权、监督权等。作为领导者,必须掌握解决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其他问题的决定权则可以充分地交给下属。
5,有效控权的原则。授权与控权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授而不控,就是弃权;控而不授,就是专断。领导者在依据下属职权范围充分授权的同时,必须对所授之权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控制权力的途径有:第一,指明下属行使权力的范围;第二,监督下属行使权力的方向;第三,检查下属行使权力的结果;第四,保留收回授权的权力。
信用管理授权制度的核心是对信用管理部门的授权,一般应以部门授权法为主。在信用管理标准模式中,信用管理部门是信用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实施部门,拥有日常的信用管理职能。企业经营层应该根据企业的整体授权制度确定对信用管理部门的日常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