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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行为?

   日期:2021-09-28     浏览: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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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如何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行为?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负担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要正确核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如何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行为?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负担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要正确核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首先应正确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行为根据消费税晢行彖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下列悄况均应作销售或视同销售确定销售额,并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具体包括: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即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均视同对外销售。
(2)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货物、劳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具体包括: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
料和消费资料;用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或销售回扣;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则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对待。
但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可不计算销售额,不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是采用从价定率计征和从量定额征收两种方法计算的。
 
标签: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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