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元在风险管理工作中,应受风险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在《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指出其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2)研究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要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机制;
(3)研究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4)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5)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6)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7)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本身特点、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