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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应怎样管理车辆?

   日期:2023-11-03     作者:iso认证机构名录    浏览:2    评论:0    
广西高新企业认定服务中心
核心提示:高新技术企业应怎样管理车辆?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对属于业务部门的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人员申请调派;车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人员于每次加油及维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纪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第二条 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
“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稽核。
(8)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9)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三条 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车管人员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人员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人员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人员负担。
第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管理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五条 费用报销
(1)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
(2)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3)公车私用:
1500CC以内,每次行驶 30km内,缴交公司 2元/km每次行驶超过30km,缴交公司1.6元/km
1600CC以内,每次行驶30km内,缴交公司2.2元/km每次行驶超过30km,缴交公司1.8元/km

 
 
标签: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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