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的填写要做到全面、准确、书写规范。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购货(或销货)单位”栏:“名称”应填写购货(或销货)单位的全称,不得简写,名称应当与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一致;“纳税人登记号”,按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编制的十五位数代码(即税务登记证件代码)填写;“地址、电话”,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和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登记表上记载的填写;“开户银行及账号”按纳税人收取或支付该批货物所经过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
(2)“商品或劳务名称”栏,填写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同种类的应分行填写。
(3)“计量单位”栏,填写所销售的物或应税劳务不含税的单价,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单价是含税的,应按规定公式计算出不含税的单价。
(4)“金额”栏,填写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5)“税率”栏,填写所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规定的税率,不同税率的应分行填写。
(6)“税额”栏,填写销项税额,即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7)“价税合计”栏,填写开具发票中所有“金额”和“税额”的总和。
(8)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收取外币的,按开具发票当日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