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员工宿舍的分配,优先考虑居住外地或远郊区,以及交通确实不便者。
第二条 住宿员工进住前需签署“住宿承诺书”,保证遵守宿舍内一切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
第三条 宿舍每室住4人,选室长1人,任期半年,负责本室有关管理事务。
第四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任何危险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
第五条 宿舍内杜绝一切赌博、酗酒、偷窃、有伤风化、打架、吵架、喧哗等行为,提倡互相帮助,和睦共处。
第六条 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自接用电线、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
第七条 绝不接待亲友进入宿舍或寝室内。第八条 保持宿舍清洁,随时清扫宿舍环境。
第九条 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第十条 夜间11时熄灯,熄灯后不得妨碍他人睡眠。
第十一条 外宿时需先向管理员登记。
第十二条 晚上11时以后禁止进宿舍(特殊情况除外)。第十三条 宿舍内务必摆放整齐,每天由检查员检查一次,卫生太差且不见改进时,管理员有权建议取消其住宿资格。第十四条 注意火灾隐患,吸烟者更应保持良好习惯,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五条 违反宿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并列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