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流程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二级单位的流程管理职责,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业务流程的制订、优化和审批管理。
一、术语
公司业务流程包括核心业务流程和综合管理业务流程。
二、职责
(一)规划发展部负责根据公司职责划分、职能分配情况确定各单位业务流程的分工,并负责业务流程的综合管理。
(二)各单位根据公司业务流程分工,负责本单位责任流程的管理。
三、工作规定
(一)流程的制订
1、公司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业务工作开展和管理需要,提出并拟定业务流程的建议方案。
2、对拟定的业务流程建议方案,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流程相关的责任单位对建议方案进行讨论。
3、讨论确定后的方案报规划发展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
4、批准后的业务流程由规划发展部统一下发执行,规划发展部同时对流程图版本进行管理。
(二)流程的优化
1、公司各单位根据业务开展和管理工作需要,提出流程优化的建议。
2、牵头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流程相关责任单位对需要优化的业务流程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流程优化方案。
3、流程优化方案报规划发展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业务流程优化申请应说明优化的理由、原有流程及目标流程。
4、经公司批准后的优化流程,由规划发展部进行流程图版本更新,同时下发执行。
(三)流程的执行
1、流程涉及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流程及相关规定,坚持“流程服从、责任唯一”的原则,不断提高流程运行效率和质量。
2、各单位负责对其责任流程进行管理,并对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3、各部单位内部业务流程必须服从公司业务流程。
四、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