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是指生产车间的操作工人在操作设备时交接班应遵守的制度。主要生产设备为多班制生产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交班人在下班前除完成日常维护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等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并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本班生产和设备情况,双方当面检查,交接完毕后在记录簿上签字。如属连续生产或加工不允许中途停机者,可在运行中完成交接班手续。
②接班工人不能及时接班时,交班人可在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的同时,将操纵手柄置于安全位置,并将运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详细地进行记录,交生产班长签字代接。
③接班工人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记录不清、情况不明和设备未清扫时,可以拒绝接班。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④对于一班制生产的主要设备,虽不进行交接班,但也应在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填写运行记录和记载故障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设备必须记载运行情况,以便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信息,为检修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