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导向
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耗费,客观上要求通过商品的销售得到补偿,并且要获得大于其支出的收入,超出的部分则表现为企业利润。因此,成本导向定价是企业定价首先需要考虑的方法,也是中外企业最常用、最基本的定价方法。
那么,运用这种方法有什么定价策略呢?
(1)成本加成定价法
在这种定价方法下,把所有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耗费均计入成本的范围,计算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合理分摊相应的固定成本,再按一定的目标利润率来决定价格。这个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总成本×(1十目标利润率)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确定合理的成本利润率是一个关键问题,而成本利润率的确定,必须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特点等多种因素。某一行业的某一产品在特定市场以相同的价格出售时,成本低的企业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率,并且在进行价格竞争时可以拥有更大的回旋空间。
在用成本加成方式计算价格时,对成本的确定是在假设销售量达到某一水平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如果产品销售出现困难,则预期利润很难实现,甚至成本补偿也变得不现实。
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些优点:首先,这种方法简化了定价工作,便于企业开展经济核算。其次,若某个行业的所有企业都使用这种定价方法,他们的价格就会趋于相似,因而价格竞争就会减到最少。再次,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价格对买方和卖方来说都比较公平,卖方能得到正常的利润,买方也不会觉得受到了额外的剥削。成本加成定价法一般在租赁业、建筑业、服务业、科研项目投资以及批发零售企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即使不用这种方法定价,许多企业也多把用此法制定的价格作为参考价格。
(2)目标收益定价法
这种定价法又称为投资收益率定价法,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总额、预期销量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来确定价格。
与成本加成定价法相类似,目标收益定价法也是一种生产者导向的产物,很少考虑到市场竞争和需求的实际情况,只是从保证生产者的利益出发制定价格。另外,先确定产品销量,再计算产品价格的做法完全颠倒了价格与销量的因果关系,把销量看成是价格的决定因素,在实际上很难行得通。尤其是对于那些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用这种方法制定出来的价格,无法保证销量的必然实现,那么,预期的投资回收期、目标收益等也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不过,对于需求比较稳定的大型制造业、供不应求且价格弹性小的商品,市场占有率高、具有垄断性的商品,以及大型的公用事业、劳务工程和服务项目等,在科学预测价格、销量、成本和利润四要素的基础上,目标收益法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定价方法。
(3)边际成本定价法
边际成本是指每增加或减少单位产品所引起的总成本的变化量。由于边际成本与变动成本比较接近,而变动成本的计算更容易一些,所以在定价实务中多用变动成本代替边际成本,而将边际成本定价法
2.需求导向
如果成本导向定价的逻辑关系是:成本十税金十利润=价格,则需求导向定价的逻辑关系是:价格一税金一利润=成本。
因此,需求导向定价是指按照顾客对商品的认知和需求程度制定价格,而不是根据卖方的成本定价。这类定价方法的出发点是顾客需求,认为企业生产产品就是为了满足顾客的需要,所以产品的价格应以顾客对商品价值的理解为依据来制定。
需求导向定价的主要方法包括反向定价法、认知价值定价法和需求差异定价法三种。
(1)认知价值定价法
这是利用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价值,也就是消费者心中对价值的理解程度来确定产品价格水平的一种方法。消费者对商品价值的认知和理解程度不同,会形成不同的定价上限,如果价格刚好定在这个限度内,那么消费者既能顺利购买,企业也将更加有利可图。
(2)反向定价法
所谓反向定价法,是指企业依据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最终销售价格,计算自己从事经营的成本和利润后,逆向推算出产品的批发价和零售价。这种定价方法不以实际成本为主要依据,而是以市场需求为定价出发点,力求使价格为消费者所接受。
3.竞争导向定价法
竞争导向定价法以市场上相互竞争的同类商品价格为定价基本依据,以随竞争状况的变化确定和调整价格水平为特征,主要有通行价格定价、价格定价、投标定价等多种方法。
(1)通行价格定价法
通行价格定价法是竞争导向定价法中广为流行的一种。定价是使零售店商品的价格与竞争者商品的平均价格保持一致。
这种定价法平均价格水平在人们观念中常被认为是“合理价格”,易于为消费者所接受,一般能为零售店带来合理、适度的盈利。这种定价适用于竞争激烈的均质商品,如大米、面粉、食用油以及某些日常用品的价格确定。在完全垄断竞争条件下也很普遍。
(2)竞争价格定价法
这种方法不是追随竞争者的价格,而是与通行价格定价法相反,根据零售店商品的实际情况及与竞争对手的商品差异状况来确定价格。一般来说,很多富于进取心的企业会采用这个定价方法。
运用这个方法时,要首先将市场上竞争商品价格与零售店估算价格进行比较,分为高、一致及低三个价格层次;其次,将零售店商品的性能、质量、成本、式样、产量等与竞争零售店进行比较,分析造成价格差异的原因;再次,根据以上综合指标确定零售店商品的特色、优势及市场定位,在此基础上,按定价所要达到的目标,确定商品价格;最后,跟踪竞争商品的价格变化,及时分析原因,相应调整零售店商品价格。
(3)现行价格定价法
现行价格定价法是指公司产品的价格与主要竞争者价格或一般市场价格相当,而不太考虑成本或市场需求状况。采用这种定价法的原因在于产品的需求弹性难以衡量,在保证相当利润的基础上,还可避免因恶性竞争破坏行业的和谐。
(4)投标定价法
投标定价法是大多数通过投标争取业务的公司通常采取的竞争导向定价法。竞标的目的在于争取合同,因此公司考虑的重点是竞争者会报出何种价格,公司制订的价格应比竞争者的低,而不局限于成本或需求状况。当然,公司必须事先确定一个最低的获利标准来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将有损利益;价格高于成本虽然增加了利润但不利于中标。
(5)密封投标定价法
密封投标定价法主要用于投标交易方式。投标价格是零售店根据对竞争者的报价估计确定的,而不是按零售店自己的成本费用或市场需求来制定的。零售店参加投标的目的是希望中标,所以它的报价应低于竞争对手的报价。一般说,报价高、利润大,但中标机会小,如果因价高而招致败标,则利润为零;反之,报价低,虽然中标机会大,但利润低,其机会成本可能大于其他投资方向。
运用这种方法,最大的困难在于估计中标概率。这涉及对竞争者投标情况的掌握。只能通过市场调查及对过去投标资料的分析大致估计。
综上所述,定价时既要考虑实现零售店目标利润,也要结合竞争状况考虑中标概率。最佳报价应是使预期利润达到最高水平的价格。此外,预期利润是指零售店目标利润与中标概率的乘积,显然,最佳报价即为目标利润与中标概率两者之间的最佳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