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标准按公司机构图和岗位图自上而下、自左向右顺序来编排,员工编码共7位。
第二条首位码为级别码:高管级为1,部门级为2,主管级为3,员工级为4。
第三条第二、三、四位码为部门码:第二位码表示系统,财务系统为1,行政系统为2,人力资源系统为3,营销系统为4,售后服务系统为5,生产系统为6;第三位码表示各系统内各部门;第四位码表示各部门内各分部、班组。
第四条举例:
董事长为1000001,总经理为1000002,总经理助理为1000003。
行政总监为1200001,办公室主任为2210001,秘书室主管为3211001,总经理秘书为4211001,其他依此类推。
第五条编码中没有实际内容的以零表示。
第六条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七条本标准施行后,原有的员工编码标准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