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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3-04-21     作者:iso认证机构名录    浏览:0    评论:0    
南宁景祥iso认证有限公司
核心提示: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公司所属的所有电脑设备。
 
病毒防护
第一条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第二条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三条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第四条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第五条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第六条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第七条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第八条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第九条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十条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第十一条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第十三条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十四条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第十五条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六条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第十七条各专业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第十八条各专业负责人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第十九条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第二十条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第二十二条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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