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责任
第三条各部门主管、经理。
程序内容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疾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年假
(1)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5天/年。
(2)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3)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4)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5)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6)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第六条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要立即作出处理,并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2)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3)员工体工伤假享受全薪。
(4)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第七条婚假
(1)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2)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3)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4)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5)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第八条产假
(1)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2)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3)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4)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5)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8)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第九条丧假
(1)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2)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第十条倒休假
(1)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2)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3)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4)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1)元旦:放假一天。
(2)春节:放假三天。
(3)清明:放假一天。
(4)五一:放假一天。
(5)端午:放假一天。
(6)中秋:放假一天。
(7)国庆:放假三天。
(8)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口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第十二条事假
(1)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2)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第十三条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1~3天(包括3天)|3~12天(包括12天)12天以上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第十四条请假程序。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