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在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
由于中国企业更多趋向于人治,企业高层的不重视往往直接导致整个企业对危机麻木不仁、反应迟缓。这首先表现在这种企业缺乏良好的预防措施和手段,因而不能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危机;其次危机发生时,企业各部门反应迟钝,贻误战机。企业高层的直接参与和领导是有效解决危机的关键。担任危机领导小组组长(或称为“首席危机官”)的一般应该是企业一把手,或者是具备足够决策权的高层领导。因为危机处理工作通常是跨部门、跨地域的,不仅会对许多正常的业务流程和企业政策进行改动,还要及时进行信息与资源的调拨分配。这种跨部门的工作是任何一个部门性管理人员都无法胜任的,而必须由能够支配协调各个部门的领导出面才能够“摆平”。
危机处理工作对内涉及从后勤、生产、营销到财务、法律、人事等各个部门,对外不仅需要与政府与媒体打交道,还要与消费者、客户、供应商、渠道商、股东、债权银行、工会等方方面面进行沟通。如果没有企业高层领导的统一指挥协调,很难想像这么多部门可能做到能口径一致、步调一致、协作支持并快速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