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O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钓》第2条全面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知议产技包指: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城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关于商标。殷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
美于制止不正当竟寺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我艺术缅战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科”
其最后一项“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成艺术领城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作为“兜底条批”,覆盖了因科学技术智力成果,文化艺术智力成果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之保护。该第2条可以说是对知识产权进行“列举加概括”的典型定义,先全面列举了主要的各种知识产权种类,最后又兜底定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城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话动的权利”;在列举了诸多知识产权的“有名权利”之后,又用膨括性表述渐盖了现有甚至将来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无名权利”。换言之,如果抽掉其中的“其他”两字,就是对知识产权的全面定义:知识产权是
“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简城里一切来自知识话动的权利”。可以看出,WPO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规定的如识产权保护范围比WTO的TRPS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要大,不但包含了知识产权财产权,而且包括了知识产权人身权。但是,WIPO及其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没有WTO及共TRPS所具有的强制力,WPO对《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弟第2条所列举的各种知识产权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解释: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属干知识产权的版权(即著作权》分支。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最音和广播的权利通常称为“邻接权”,也就是与版权邻接的权利。
(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曲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与标记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干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的工业产权分支。“工业产权”涵盖了发明和工业设计,发明是新颖的技术问题解决方案,工业设计是决定工业产品外观的美盛创造:商标、服务标志,商号和伸号,原产地名称等商业性标志,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在这些方面,其智力创造虽然存在,但不突出,更多的是考虑工业产权的客体都是由向消费者传递的信息所组成的,特别是关于在市场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总息,更多的是考虑保护反对未经许可利用这种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及一般的误导做法。
(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科学发现是“对尚未被认识和未能证实的物质世界的现象,特性或规律的认识”(《日内瓦科学发现国际备案条约》
1978年第1条第1款)。科学发现与发明不同。发明是对特定技术问题的新顿解决方案。这种解决方秦必然依赖于科学发现,即依赖于对物质世界的特性或规律的认识(否测,方案就不可能得到实质的或‘技术的'运用)发明提出了新的技术利用,“而特性成规律无伦是否在创造发明的同时被发现,还是在这之前已经被发现,都是独立于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