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尤其是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严重匮乏。高校毕业生应该是我国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主要来源。据统计,目前高校接受过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学生不足5%,全国1500多所高校中只有3所设有知识产权双学位专业。迄今为止,我国整个社会受过正规教育的知识产权人员约有3000人,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按照国际惯例,企业应按技术人员的4%比例设立知识产权人才,如日本松下公司仅在日本国内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工作人员已超过700人(技术人员超过2万),然而该公司仍然认为比例太低。我国目前有200多万名技术人员,这意味着对知识产权人才的总需求量约8万人。国内高校每年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不超过200人,全国现有专职代理人4500名左右,加上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人员、商标代理人、植物品种代理人,我国内地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总数约为1万人,严重供不应求。而美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已经达到5万人,德国也有3万人之多。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除了数量上的紧缺外,素质也差强人意。一个合格的知识产权人才不仅需要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协助专利的申请,而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知识结构上,必须具有跨学科、复合性,除了熟知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及相关知识以外,还必须至少成为一个行业里的行家。很多专利代理人都具有工科学历或者有企业研发部门的工作经历,但还必须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与时俱进。
有限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得不到充分利用。我国企业的各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本来就不足,而且多从事低层次的工作,并未得到较高的重视,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潜力,极大地浪费了知识产权人才资源。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所从事的工作范围,不应该局限于知识产权的“申请、救济”业务,更应该参与甚至负责单位统筹规划及执行,有效配合其他部门执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例如研究开发、市场行销、生产制造、技术转移、财会租税、人力资源、商业模式.商业竞争、投资行为及总务行政等业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务。而大部分国内企业赋予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层次不仅狭窄,而且多属应急性、点缀性、晋升无望的工作,难以鼓舞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全身心投入发展知识产权业务。兼修技术与法律的知识产权人才更为紧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当既懂法律,也懂技术,除了必须具备丰富的国内外法律及国际条约的法律知识及实务经验外,还须对于其所任职企业经营有关的技术、产品、生产、制造、市场、财务、税收、竞争者、企业组织及文化具备相当的知识与经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除了专利工程师外,很多不具备理工知识和产业经验。因此,对于以技术为基础的专利、专有技术、工业设计、生产流程、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事务的处理及开展,法律人员因受专业的限制,难以融合技术并提供企业业务所需的广泛而深入的专业见解,高素质的法律人员也不太愿意进入企业内部,这严重影响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开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2年对8省市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企业中配置专门知识产权机构的比较少,同时,专职的知识产权人员在企业职工中所占的比例也比较低,需要注意的是,有很多企业根本没有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没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缺失,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