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一个组织的活动来说,它都有一定的目标,或经济利益或社会公益,没有目标,组织活动是开展不起来的,同样组织内的个人如果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他也只会盲从机械地做事。没有兴趣、缺少激情,如何有效地调动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呢?
有了明确的目标,然后使出浑身解数想方设法达到这一目标,是乐趣无穷的一件事。这个道理在工作上也同样适用。因为这里存在着一种对自己能否圆满达到目标的能力的考验,有很强的刺激作用,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即使工作很多很难也会充满乐趣。
有的总经理虽然制定了部门目标,然而却没有制定出每个人在本年度的目标。在我国,生产、经营部门尽管都有比较明确的目标,然而管理部门却没有,这对提高员工的士气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在制定部门目标时,最好尽可能多吸收下属一起参与。具体的程序可以是这样的:先让下属个人设立一个自己本年度想要达到的目标,然后再提出小组的本年目标,大家一起商议,然后再由领导说出自己的意见,互相补充,逐步完善,确定下来后绘制成一张表格,向全体员工公布。有生产销售任务的部门,自然容易以数字表示本部门的目标。然而,目标不应该只是数字的构成。比如,把本年度自己负责的工作标准化,或者决定要取得什么样的外部资格,或者某项制度的拟定工作到几月份完成。诸如此类的内容,都应该视为是一种目标。当然,最好是尽量使用数字制定目标。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工作成效难以用数字表示就不去制定目标,这是一种十分错误的观点。
制定个人目标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个人目标切忌过多,目标过多是难以实现的一一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会得到;二是目标水平不宜过高,亦不能过低。目标过低,又会使人感到不费吹灰之力就可达到,就失去了设立目标的意义。如果说一个踮踮脚就能够达到的目标水平为不适宜的话,那么目标高得让人不敢奢望,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关键是既要有“刺激”和“悬念”,让人感到稍有难度,又要在肯下工夫的前提下能够做到。
在设立个人目标时,另外一个要注意的原则是:如果为达到个人目标而产生了有损团体目标的消极作用,就有必要让个人目标服从于团体目标。总而言之,只有在大家目标明确,并勇于向目标挑战时,才会产生出真正的组织活力,总经理管理和培养下属的效率才能真正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