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共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2)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3)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4)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7)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8)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9)办理风险管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