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解决冲突的条件还不成熟,需要维持现状,等待时机给子解决时,或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由工作或生活本身逐渐地加以调整时,可采取“接受时间”的方式,让人们经过一段时间后,逐渐放弃旧有的成见,以适应新观念和新事实。
这种解决冲突的方法是十分明智的。因为一个人的信仰、观念和立场的改变,往往需要一个体验的过程。如果采取强加于人的做法,常常会使矛盾激化、隔阀加深,伤害人们的感情,产生不良的后果。而“接受时间”的协调方式,则可以使冲突的解决比较自然和顺畅。
如当有人对组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时,组织上允许其“保留意见”,而不滥用组织手段强迫其改变观点。当然,前提是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决定。所谓“允许保留意见”,运用的就是“接受时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