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管理工作的移交包括:原有物业管理机构向业主大会或物业产权单位移交:业主大会或物业产权单位向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前者的移交方为该物业的原物业管理机构,承接方为业主大会或物业产权单位;后者的移交方为业主大会或物业产权单位,承接方为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移交内容包括物业资料的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交接和人、财物的移交或交接。具体包括:
(1)物业产权资料、综合工验收资料、施工设计资料、机电设备资料等
(2)业主资料包括:
1.业主人住资料包括:人住通知书、入住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相片;
2.房屋装修资料包括:装修申请表、装修验收表、装修图纸、消防审批、验收报告违章记录等。
(3)管理资料包括各值班记录、设备维修记录、水质化验报告等各服务质量的原始记录。
(4)财务资料包括:固定资产清单、收支账目表债权债务交清单、水电抄表记录及费用代收代缴明细表、物业服务费收缴明细表、维修资金使用审批资料及记录、其他需移交的各类凭证表格清单。
(5)合同协议书,指对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
(6)人事档案资料,指双方同意移交留用的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培训、考试记录等。
(7)其他需要移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