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合同履行管理责任制。主要指信用管理人员根据履行合同的基本流程,对合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责任人,并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履行合同的基本流程包括:订立合同、合同登记、计划安排、技术准备、购入材料、投入生产服务、入库保管、托运发货、财务结算、统计分析、售后服务、反馈消息。
合同履行过程中,负责合同执行的信用管理人员必须跟踪合同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协助各部门负责人保证合同条款按期优质完成。如果由于相关责任人失职、未采取预防措施等主观原因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企业应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2)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对企业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领导以及合同管理人员应深入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了解并落实各自担任的任务,检查资金、人员、材料、生产的落实,督促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及时协调企业内部关系和解决履行中遇到的阻力。检查监督的形式可以是公司例会、日报、周报、旬报,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