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标记及原稿归档规定
(一)为了使已经审核的文件有明显的标记,规定字迹颜色如下: 1.设计文件用蓝色钢笔编写。 2.校对用蓝色钢笔改。 3.审核用黑色钢笔修改。 4.室主管用蓝色圆珠笔修改。 5.所主管用红笔修改。 (二)设计文件出版后,原稿各室自行归档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