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45001认证标准条款7.5.2原文:
7.5.2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识别和描述(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文献编号);
b)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与载体(例如:纸质、电子);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b)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与载体(例如:纸质、电子);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iso45001认证标准条款7.5.2的理解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文件的信息有两大类:一是本标准要求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二是组 织确定的为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必需的形成文件化信息。
(2)2004版标准中提到“形成文件的程序”(如规定、控制或支持某一过程)已被2016版标 准“保持文件化信息”的要求所代替,2004版标准中提到“记录”之处,已被2016版标准“保留 文件化信息”的要求所代替。这种说法更多反映了许多企业使用电子媒介手段,记录其支持过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数据和信息的发展动态和实践。
(3)形成文件化信息应该与企业的规模,以及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证明履行其 合规义务的需要,过程的复杂程度及其相互作用,人员的能力相适应。
(4)在创建和更新形成文件化信息时,企业应决定形成文件化信息所适用的标识、说明、格 式、载体,以及如何评审和批准这些信息。
(5)企业应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还应控制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
(6)控制形成文件化信息,其目的是妥善保护并在需要的场合和时机,均可获得并适用。
(7)控制形成文件化信息,其方法包括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存储和防护,更改控制,保 留和处置。这也同样适用于企业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必需的、来自外部的形成 文件化信息。
(8)如形成文件化信息作为符合性证据保留,那么这些信息应被保护以免非预期的修改, 企业可仅允许对此类信息进行受控访问。
iso45001认证标准条款7.5.2的应用
在创建文件化信息时要标识其身份信息(标识和说明),同时注意其载体的有效性。
个文件更新,要考虑相关文件的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