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指主管将职权或职责授給某位部属负担,并责令部属负责管理性或事务性工作。授权是组织运作的关键,它是以人为对象,将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须的权力授给部属人员。主管将处理用人、用钱、做事、交涉、协调等决策权移转给部属时,不只授予权力,还托付完成该项工作的必要责任。
授权的基本依据是目标责任,要根据责任者承担的目标责任的大小授予一定的权力。在授权时需要遵循的原则是:
(1)相近原则。这有两层意思:给下级直接授权,不要越级授权;应把权力授予最接近做出目标决策和执行的人员。
(2)授要原则。指授给下级的权力应该是下级在实现目标中最需要的、比较重要的权力,能够解决实质性问题。
(3)明责授权。授权要以责任为前提,授权同时要明确其职责,使下级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权限范围。
(2)授要原则。指授给下级的权力应该是下级在实现目标中最需要的、比较重要的权力,能够解决实质性问题。
(3)明责授权。授权要以责任为前提,授权同时要明确其职责,使下级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权限范围。
(4)动态原则。针对下级的不同环境条件、不同的目标责任及不同的时间,应该授予不同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