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够承担权利义务的资格,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来区分的,我国民法划分为三种:(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 周岁以上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周岁上的成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