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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的签订

   日期:2021-11-12     浏览:0    评论:0    
广西景鸿iso认证有限公司
核心提示:合约的签订□公开招标的工程经办工程师于订约之前对于用方交付的合约条件规定事项图说、工期、付款条件等是否与招标时标单附件符

合约的签订

□公开招标的工程
经办工程师于订约之前对于用方交付的合约条件规定事项图说、工期、付款条件等是否与招标时标单附件符合,须再予校对。如有更动须商洽甲方处理,如商洽后甲方未能提出具体承诺,对于合约的执行有不利影响时,须将情形签报公司核示接受与否。如不能接受而甲方立意不意不商议解决时,应以书面请甲方函复,必要时得中止签约。
□议价或业主要建工程
报价时业主未检附详细契约条款时,得由营建部拟具办法送请业主确认。如议价成立后业主对于约定事项要求或予以变更,须俟双方商议同意后始得签约。否则以书面函复业主,中止签约。
工程保证金及预付保证金
招标办法规定得标后一定期日内应缴交的工程保证金,经办工程师须将情形签报公司,财务部会章,俟核准后交由本部会计登记(按存出保证金处理),工程合约订有预付款办法,但须缴付保证金时,经办工程师应尽力争取改按信托保证办法,以减轻资金与利息的负担。
□合约书的保管
合约签订后,除正本二份业主留存一份外,经办工程师须将正本一份交本部会计编号登记后,送请财务部保管,并依规定贴足印花。副本若干份(可因实际需要决定份数),经办工程师自存一份,营建部存卷一份。

 
标签: 工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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