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合同与货物贸易合同、技术贸易合同在基本结构上都是相同的,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核心内容会在正文中做出规定。合同的种类不同,其内容会有差异,但一般情况下会包括以下十三项信息,如当事人条款、定义条款、服务项目条款、服务质量或标准条款、服务地点和时间以及方式条款、服务质量检验条款、服务事项保密条款、服务费用支付条款、损失或损害赔偿条款、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合同的附件。
服务贸易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其主体必须是不同国家的居民,居民包括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以及法人,不强调他们的国籍、而主要以他们的住所或者居所为基准。第二,其标的必须是服务行为,“服务行为”具有无形性、同时性以及不可储存性的特点,这一特征是服务贸易合同与货物贸易合同及技术贸易合同的不同之处。第三,服务贸易合同具有连续履行性。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第四,服务贸易合同既有贸易性也有投资性。第五,服务贸易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