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贸易是指传送与接收任何电磁信号的服务。电信服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传输含有信息的物件为主;电信服务能以最快的速度传递信息,并能提供信息的多功能服务。电信服务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和科技等各方面。国际电信联盟是电信服务行业的重要国际组织。一般来说,电信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部分。
关于基础电信,目前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定义。1996年于新加坡召开的首届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大会指出,电信服务可以使用任何形式的技术提供服务,包括传统的有线网络、光缆、无线系统等技术。这里,基础电信是指以电话、电报、电传和电子传真为主的服务,它们为信息流量提供基本的传播能力和设施,主要包括交换数字传输服务、寻呼和个人通信服务、长途无线电系统服务、海底电缆服务、移动和固定卫星通信服务、电话会议服务等。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电信网络上除基础电信以外的其他服务,主要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主的电信服务,包括电子和语言邮件、电子商务、互联网业务和其他在线计算机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电信服务,更是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全球普及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