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总体发展良好,但在贸易结构、管理方式、法律法规及人才结构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第一,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偏低。从总体上来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远落后于货物贸易发展水平,服务贸易额占中国贸易总额的的比重较低,2011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为 1:8.7,低于同期国际平均水平(该比值为1:4.6)。同时,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长期以来都较低,2011年该值为5.84%。此外,中国服务贸易持续逆差的局面始终未能扭转。
第二,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国际竞争力不强。单从中国服务贸易产品出口结构来看,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部门,而金融、信息技术、版权服务等新兴服务部门发展缓慢,行业规模较小。如2011年,中国运输服务与旅游服务出口额之和仍然占整个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一半以上。此外,服务贸易区域结构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中国东部地区服务贸易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较为落后。2012年,中国香港、欧盟(27国)、美国、东盟和日本为中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中国与上述国家(地区)实现的服务进出口额超过 3,100 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近 2/3。
第三,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落后,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服务业独特的性质,决定了它的行业数量和范围极广,因此,对服务部门的管理就会存在着很多的困难,相应地给管理部门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国际上要求对于服务贸易要有统一的政策和规定制度。目前,中国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还很落后,存在许多问题。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无服务贸易法典。中国虽然有《对外贸易法》,但其中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定只有七条,且都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操作的详细规定。二是有些部门立法不完备。立法不完备表现在有些部门立法只有原则性规定,无具体操作规定,有的则是规定不清晰明确。三是现行立法在国民待遇和透明度问题上与国际贸易组织的规则有一定的差距。
第四,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匮乏,对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的过程。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现代服务业逐渐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变,需要大批专业扎实、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而作为决定国际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人力资本状况,目前在中国并不理想。由于中国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服务提供者只需具备一般化素质或经过简单培训后就可以上岗;加之对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导致目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第五,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偏低。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但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