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把技术仅仅作为自然科学的应用的传统看法淡化甚至混淆了人们对于技术本质的认识,因此,这里我们有必要来讨论自然科学与技术的关系问题。前面我们已经知道,自然科学作为关于自然系统本质联系的客观动态知识体系,其本质在于它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手段,而技术作为人类同自然界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转换和传递的媒介,其本质在于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手段,所以两者是有区别的。但认识自然的手段与改造自然的手段之间又是有联系的。因此,技术与科学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第一,基本任务不同。科学的基本任务在于探索自然奥秘,发现自然规律,解决认识自然的问题,回答事物或现象“是什么”、“为什么”,它主要是一种认识活动,科学家经常自由选择他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研究;技术的基本任务在于进行发明创造,对自然力和自然物进行控制和利用,解决改造自然的问题,回答事物或现象“做什么”、“怎么做”,它主要是一种实践活动,技术工作者经常选择的是对解决实际需要的问题进行研究。
第二,研究过程有别。科学是从观察、实验中获取科学事实,经过逻辑思维和直觉思维的加工、整理形成假说,再经过反复检验上升为一般原理的研究过程,这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技术是从一般原理出发,经过技术构思、技术设计,创造出一个个具体产品或工艺的研究过程,这是一个从一般到个别、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
第三,成果形式不同。科学的成果是以概念、定律、推论等所形成的理论形式存在,具有抽象性,社会主要要求科学家创造知识,科学成果的认可主要是基于“同行评议”;技术的成果是以机器、设备等有形产品和图纸、说明书等无形产品的形式存在,具有具体性,社会主要要求技术工作者创造财富,技术成果的最终评价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的。
第四,人才规格相异。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才要求具有专深的知识和较强的好奇心、想象力,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善于理论概括和科学抽象,具有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从事技术创造的人才要求具有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善于把自己的意图付诸实施,还要学会用经济、社会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知识面要广第五,管理方式有别。科学研究的自由度较大,计划性较弱,并且由于往往是个人或小集体承担,管理上偏于柔性管理,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自由;技术创造的自由度较小,计划性较强,并且由于往往是一个较大的集体共同承担,管理上偏于刚性管理,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到一定限制。
两者的联系表现在:
第一,科学的成就推动技术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基础理论的突破和新的科学发现,成为现代技术发明的主要源泉。如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质能关系E-MC,为揭开原子能的奥秘,发展原子能技术,奠定了理论基础,使得人类终于在1942年首次实现了人工控制的核链式反应,开创了利用原子能的新时代当然,从科学成就转化为技术发明并不是自觉的,还必须具备相当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科学理论的自身成熟、科学实验的相对完备(实验是连接科学成就与技术发明的重要桥梁)、技术基础的扎实优良等等。
第二,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技术的发展不仅给科学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课题和可供概括的研究资料,而且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实验设备和手段,大大促进了科学的进步。当然,从技术问题转化为科学问题需要经过技术问题一-技术原理---科学理论--科学问题这样一些转化环节,这需要具有把技术问题与技术原理乃至科学理论联系起来的敏锐眼光。第三,科学与技术日趋“一体化”。现代科学与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融合趋势的增强,形成了由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三大部分组成的庞大而统一的科学技术研究体系,使现代科学与技术日趋“一体化”。所谓基础研究是以扩大科学知识为目的,探索自然界物质运动的基本规律,其成果是新的概念、原理、定律;应用研究是以专门应用为目的,在基础研究的指导下,研究在某些特殊领域的规律以及设计、研制过程的规律性,其成果是专业论文、专利或样机;开发研究是以实际应用为目的,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或对原有产品、工艺所作的改进,这个过程包括中间试验等在内,其成果为批量生产的产品或能够实际应用的成熟工艺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组成的科学技术体系中,基础研究主要属于科学领域,开发研究主要属于技术领域,而应用研究介于二者之间。如果说古代的科学与技术基本上是独立发展,技术的发明创造主要是凭经验,而不是凭科学;近代的科学技术体系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层次分明的话,那么,现代科学技术的联系就比以往要紧密得多、深入得多。一方面,从基础研究到开发研究的时间大大缩短;另一方面,更有甚者的是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中有时很难区分某一研究是处在基础研究阶段还是处在应用研究阶段或开发研究阶段,三者有时是环环紧扣融为一体,如目前对于超导现象的机制研究总是与低温技术的开发研究结合在一起,两者同步发展。
应该指出的是,尽管科学与技术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人们往往以“科技”两字将两者缩略,如用以称谓科技事业、科技活动、科技人员等等。这种扼要的提法确有其优点看到了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密切关系,但也可能忽略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巨大差别。所以,用词上的简略并不意味着十分准确, 我们仍然坚持要划清科学与技术的界限。否则,笼统地用“科技’两字将两者混淆起来,会造成多方面的不良后果:一是导致价值观念的混乱。如果说这种混乱过去容易使人们将科学所追求的认识价值就等同于是技术的价值,以为搞技术发明也只要设计出图纸就完事了的话,那么,现在则容易使人们将技术所追求的经济价值强加给科学,使人们也不断追求科学的经济价值,从而导致大家都只搞“短、平、快”项目,急于求成,急功近利,这样真正的科学就上不去,甚至使各种非科学、伪科学乘机招摇撞骗,充斥市场,危害社会。二是导致行为规范的混乱。一方面容易使人们将用以规范科学的公开性原则延伸至技术,人们对技术成果只注意发表、宣传,不注意保密或申请专利,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容易使人们将用以规范技术的伦理性原则强加给科学,从而可能限制科学的发展,使科学也有了禁区,使我们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就会停止。 三是导致思维方式的混乱。在科学研究中,为了保证研究对象属性间的联系都具有必然性,为了发现事物某一方面的普遍之理,人们对事物所具有的众多属性必然加以拆解和分割,只选取其中相关部分的属性加以研究而舍弃其余属性,这时比较注重逻辑性;而在技术创造中,为了保证所建构的人造物的有效性,必然将分属若干领域的不同属性按特定方式甚至非逻辑地调配成一个整体,这样,才有可能接近或达到最初的目的,满足人类的需要。如果将用以研究科学的只注重逻辑性、单纯性的思维方式直接用于综合性、复杂性的技术,必将使人们要把筹划性的技术活动变成一种逻辑性的推导活动,使人们对技术的研究不注重实际情况的特殊性,从而导致技术活动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