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的发生,会使得社会结构和功能不同程度地失调。特别是那些由于社会与政治原因而引起的灾难,如社会动乱、民族骚乱、恐怖活动等,政府方面往往派遣国家的武装力量、治安警卫系统和其他有关紧急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在危机的紧张时期动用军队实行宵禁,宣布国家或国家的某一地区处于紧急状态,有时会引发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动荡,造成社会结构和功能的畸形发展,甚至导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停顿。更有甚者,有些大规模的战争和社会动乱有可能导致政府被推翻。因此,在危机事态得以完全被控制,或即将得到圆满解决的时候,为尽快恢复社会结构和功能的正常运转,政府及其他危机管理者应当根据特定的危机情势的发展,规定和限制政府及其他组织的危机管理权限,尽快结束紧急状态,取消非常态的控制方式、措施,如戒严、宵禁、军事管制等极端强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