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指挥中心是一个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管理和调度工作的机构,其机构成员可统称为事故指挥者,他们的责任就是在发生事故以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其具体职责为:
(1)根据事故情况,负责作出人员疏散决定,并根据事故救援工作的实际进展随时决定最有效的应急步骤。
(2)负责事故现场范围内应急资源的利用,在确保安全地完成应急任务的前提下从经济角度考虑资源的消耗,争取花费最少时间和资源。
(3)负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检查发布给各大中心的所有有关事故现场的信息和报道
(4)负责协调和控制与所有应急队员的联系,以便指派他们具体的应急任务。
(5)负责识别危险物质和现存的危险状况,并对事故现场区域进行分析,确定危险品的最大暴露极限浓度、危险物质的处理程序以及是否采用新技术。
(6)确定事故现场的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确保未经许可人员不能进入危险区。
(7) 根据最大暴露极限,控制进人事故现场危险区的应急队员人数以及执行现场应急任务的总人数。
(8) 确保参与应急操作的应急队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能有效防护在应急救援中可能遇到的危险。
(9)决定是否执行事故现场恢复程序以及宣布现场应急行动的结束。
(10)协调和控制事故现场,确保来自支持保障中心的应急队员能通过准备好的应急设备提供帮助和营救。
(11)负责检查所采取的每一步应急行动是否对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有权修改、推迟或中止被认为有威胁的行动。(12)当现场应急结束后,确定事故现场是否存在对人体环境等的潜在危险并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
(13)应急行动结束以后,进行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的总结并向政府部门递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