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客户界定
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
公司有关的广告、公关、银行、保险、融资协助机构、律师、财务顾问,可列为特殊的一类客户。
3.客户信息管理
公司营销部(市场部、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信息、数据、资料的分类、汇总、整理。公司建立客户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格式、内容,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4.客户档案建立
①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②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等。③客户单位的发生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④客户档案资料、信息、数据要做到定期更新、修改。
⑤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5.重大事项报告
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报告所辖部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6.员工离职管理
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主管部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7.客户档案权限管理
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8.客户管理
①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对重要的客户按贵宾级别接待。②与客户的长话、信函、传真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理归入客户档案内。
③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必须有至少两个工作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档案。
④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指派其他员工顶替调离员工,并迅速与客户建立相关联系。
9.附则
本制度由营销部(市场部、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