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节税利益一般是通过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法和滞延纳税期这两条途径获取的。具体而言,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又包括税收负担的规避和税收负担由高向低的转换。
这里将从三个方面介绍获取节税利益的途径:
1.税收负担的规避
这是指纳税人把资本投向不负担税收或只负担轻税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这样,纳税人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税收上的优势,以增强竟争实力和获取更高的资本回报率。要做到规避税收负担,就要求投资者熟知接受投资国家的税制中关于各项减免税优惠的具体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周密安排。
2.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
这是指就同一经营行为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就低避高,选择低税负纳税方案,以获取节税利益。例如,在所得额的大小适用累进税率时,即计税所得额越大,适用的边际税率越高,纳税人便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调整和平衡各纳税期的计税所得,从而减少总的纳税支出。调整计税所得的渠道很多,具体包括:有关收入、费用项目的确认期的选择;资本和金融资产持有期的选择;投资方式的选择等。
3.纳税期的滞延
这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将有关应税项目的纳税期向后递延。一是递延纳税人如能在滞延期内取得一笔同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则有利于纳税人资金周转,并节约其利息支出;二是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不降,从而减少了实际纳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