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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日期:2023-11-20     作者:iso认证机构名录    浏览: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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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总则第一条目的。通过对采购的配套件、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及外购设备等质量的有效控制,确保配套件、原材料、零部件、辅助
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通过对采购的配套件、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及外购设备等质量的有效控制,确保配套件、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外购设备符合本公司生产及服务的规定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产品的配套件、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及外购设备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说明。
为方便起见,本制度后文中的“配套件、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及外购设备”统称为“采购产品”。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条采购部的职责。
采购部是采购产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公司生产各类产品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
2.配套件供应商的选点、布点及新增供应商的初选。
3.合格供应商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4.合格供应商档案资料的管理。
5.零部件采购价格的评定。
6.采购合同(含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管理,并负责配套件技术文件、更改通知的传递、发放。
7.配合品质部进行各类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督、质量改进及改进结果的验收,以|
及质量索赔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品质部的职责。品质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编制《进料检验控制标准》。
2.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定。
3.所有采购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
4.采购产品进厂检验、试验及日常供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以及新增供应商的|
产品质量验证及试验。
 
第六条技术开发部的职责。技术开发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向供应商提供有关采购材料的完整、正确的技术文件和(或)样件。
2.同供应商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3.新产品开发新增供应商的初选及新增供应商的产品技术认证。
4.必要的时候,与供应商共同进行技术开发。
采购质量控制程序
 
第七条采购的基本原则。
1.必须向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采购。
2.采购前应提供有效的采购文件和资料。
3.对某些突发场合所需的特殊材料、急用材料、技术研发所需材料,可向未进行供应商评定的供应商采购,由品质部进料检验专员进行材料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采购过程的控制。
1.采购计划的管理。采购部依据与客户签订的长期协议、仓库库存量,适时地|
提出采购需求,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2.采购资料的准备。
(1)采购合同。
(2)质量保证协议书(必要时)。
(3)采购技术协议书、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书。
(4)“三包”服务协议书(必要时)。
(5)发放到供应商的技术文件。
(6)相关的采购计划。
3.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由采购部负责签订,至少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1)采购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2)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
(3)交货期、交货地点。
(4)价格、付款方式。
(5)质量保证条款。该条款应明确规定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A.xx公司验证采购产品质量的方式、方法、地点。
B.采购产品的改进、改型及验证结果的处理;必要时,还应安排客户到供应商处进行验证。
C.双方发生质量争端时的协调处理方式。
D.供应商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
E.“三包”的服务承诺。
4.技术协议书的签订。技术开发部负责签订采购技术协议书,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双方共同确认的图样、技术条件、产品标准和验收标准。
(2)对于新产品,需要签订“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书”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3)对于配套产品技术资料的发放、更改、回收等,应按《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条款进行控制。
 
第九条采购产品的质量控制。
1.进货检验。采购产品到达公司后,采购部电话通知品质部进料检验专员进行检验;检验期间,所进的材料应放置于仓库待检区。
品质部进料检验专员负责对仓库待检区的材料,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料检验报告表”。
若验收合格,则予以进入仓库,由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事宜,进行保管、分发程序;若验收不合格,对该批原材料则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2.采购产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标志。按《产品搬运、储存、包装和防护控制程序》和《产品标志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3.信息反馈。公司各有关部门按照《质量信息管理程序》进行采购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必要时还应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综合评定。
1.品质部与生产部负责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结果需经运营总监审批,合格的可继续列为合格供应商。
2.评定内容包括供应商的配套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价格水平和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
3.对于连续发生供货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品质部应及时发出停供整顿或取消资格的通知。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品质部、采购部联合制定,经运营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标签: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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