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的诠释
由服务的定义表明了服务由服务提供者与顾客共同构成,不能由服务提供者单独完成服务提供和交付活动。服务定义的注则进一步表明:通常,服务是无形的,服务由顾客体验。
由此诠释了服务的属性和内涵。服务由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提供者是组织的组成部分,当一个组织仅提供一项服务时,组织和服务提供者可视为等同。通常,服务提供者借助服务接触过程或接触面实施服务提供和交付活动,服务提供和交付往往同时发生,并在服务提供者与顾客体验互动和交互过程中实现预期结果。
服务的机理
服务的定义和诠释,界定了服务的构成及其对象,表明了服务与顾客的不可分割性,为揭示服务机理奠定了理论依据。
人们最早认识的服务源自服务提供者根据顾客需求给出并兑现服务承诺,如图1(a)所示,对服务提供者而言,根据服务承诺事项由服务接触过程(或接触面、接触点)向顾客提供并交付服务,以兑现其承诺;对顾客而言,基于服务接触过程体验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务,并获得服务的感知,形成特定的信任感,决定是否再次选择使用该项服务。
随着人们对服务认识的深入,特定服务由服务规范给出规定的服务内容,替代了由单一的承诺提供服务的模式,促进了顾客比对和选择服务提供者。如图1(b)所示,服务提供者借助服务接触过程实施服务提供和交付以此来实现服务规范规定内容和要求,顾客则在其中获得服务并体验感知服务结果。诚然,服务规范通常给出了特定服务的通用要求(基本要求),对一些特色或超预期的内容仍可以服务承诺形式存在,以增强同业竞争力。
随着服务及其理论发展,尤其是服务三要素原理的出现,结合服务定义解析,由图1(b)进一步揭示服务机理;如图1(c)所示,服务提供者根据顾客需求形成服务规范,借助服务系统,通过服务提供和交付过程及其与顾客之间的接触使顾客以体验互动形式获得所需服务(服务产品或功能)与感知结果,判断预期需求和期望的满足程度,实现服务的使用或消费。

http://zizhi.iso.net.cn 服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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