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部门应根据产品研制需要,提出企(事)业内部各有关单位工艺人员的配备人数、种类、技术档次、年龄结构等要求;并根据科研生产变动情况及时提出工艺人员调整建议,保证工艺人员的配备满足科研生产的需要;根据部工艺师工作条例的精神,提出本单位工艺师系统的配备意见;为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现有工艺人员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层次工艺人员提出相应的培训与考察学习计划。另外,工艺部门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供下年度所需补充的新毕业大中专毕业生的人数、专业及来源等信息。
人事部门应根据工艺部门的要求、型号发展需要、科研生产发展情况、企(事)业的现状及可能的条件,及时配备、调整、补充工艺人员。工艺人员的调动、改行、提干均应征求总工艺师和工艺部门意见;人事部门负责对工艺人员的技术考核、职称评定、晋级并整理有关档案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