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决策属于非程序性决策,需要完成两个转换:一是决策方式由平时的“民主决策”转换为战时的“权威决策”。突发事件来临时给予领导者们的决策时间往往十分有限,任何犹豫不决举棋不定或拖延决策都可能给组织带来致命的伤害。平时为了达成共识,在决策时可以多方面反复协商,并且要以理服人,少数服从多数。危机时则必须由最高决策者在信息共享、专家咨询的基础上迅速拍板,并且承担责任。二是决策目标必须从维护“利益共同体”转换为拯救“命运共同体”。平时,维系一个组织(国家、企业或家庭)的是共同利益;然而危机来临之时,命运胜于利益。在应对危机之时,各级领导需要马上去做的事情必定会成倍增长,千头万绪常常令人不知从何下手。然而大难临头,必须抓住主要矛盾,以公众为中心,以公众的切身利益为中心以公众关注的优先级为中心来分清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只有以公众为中心安排的轻重缓急和优先级,才有可能使得本部门、本企业乃至领导者个人的损害降低至最小。因此,在进行危机管理时,必须集中精力抓好当务之急,切忌三心二意,左顾右盼。从国内外经验来看,只要危机不解决,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无法根除,试图抵消这种影响的任何努力都只能是事倍功半。危机应对中所谓的“科学理念”,主要是针对那些因工业技术而引起的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危机事件。其中,前者包括:危险物品、辐射事故、水坝决堤、资源短缺和大面积建筑物着火等;后者包括:干旱、海啸、森林大火、山崩、泥石流、雪崩、暴风雪、飓风、龙卷风、洪水和火山爆发等。对于这些危机事件,应对中一定要注意科学性、技术性,多征求特定技术领域专家的意见,千万不能盲目蛮干。危机管理行为的实施,必须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和优先次序,确定现场控制及处理的工作程序。如果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则首先要遵照法律的规定实施;对于社会性危机,迅速有力地恢复正常秩序是首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