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制度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2)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3)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4)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5)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6)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2)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3)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4)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新产品调查。
(5)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6)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7)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8)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