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商户促销审批程序
(1)商户提前7~10天填写《促销活动申请表》,并需在申请中注明促销方式、促销(打折)理由、促销内容、规模、时间等内容。
(2)客户服务部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和配合。
(3)营销推广部审批促销手续,并提供相关支持。
(4)客户服务部组织落实并做现场指导、监督。
(5)营销推广部负责检查促销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促销的组织实施
(1)通知商户促销起止时间。
(2)安排商户促销场地,与营销推广部协调进行场地布置。
(3)广播宣传。
(4)促销开始进行。
(5)处理促销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清理活动现场。
(7)结束活动。
第三条促销活动的现场管理
(1)各商户单次促销活动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对于在核准有效促销期后,确需再次进行打折或促销的品牌,应以书面形式重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允许各商户开展促销赠品活动,但所标注的赠品价值应真实、合理。
第四条促销现场广告设置的管理
(1)广告用品、传单、海报、POP由营销推广部统一设置、绘制或审批。
(2)商户自行制作的促销海报、印刷宣传品,经营销推广部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时间进行发放。
(3)未经审批同意,而擅自悬挂广告品和散发广告单的,将没收广告用品,并按相关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第五条相关处罚
凡商户有标价高于其他同类卖场而进行打折的,营销推广部将勒令其调整价格,停止促销活动,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