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会的名称为“××特约店协会”。
第二条办公处
本会的办公处设于×X公司之内。
第三条会员
本会的会员与××公司缔结特约店契约且须具有第八条规定的会员资格。
第四条业务
本会以增进会员的销售、促进业务的合理化及经营的发展、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为原则,特别开展下列五项工作:
(1)为促使销售契约成立所进行的各种磋商协定;
(2)修订制定特约店的规定;
(3)进行各种业务上的联络以使彼此的交易得以顺利进行;
(4)举行有关销售方法销售技术、经营管理、店铺设计、人事管理、事务处理及其他相关内容的研究会、讲习会、训练会,并进行指导;
(5)计划实施各种活动以促进彼此间的良好关系。
运营方式
第五条管理人员
本会基于业务的需要设置下列管理人员:
(1)会长1名;
(2)副会长1名;(3)干事若干名。
以上管理人员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运营
本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会,会上讨论年度计划及进行业务报告财务报告,会长及副会长必须根据情况需要召集人员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大会的议事项目,决定有关会务运作的协议。
特约条件第七条经费
会费每年为××元,凡会议通信联络等会务运作所必需的经费,皆由此支出。但讲习会、旅行等特别经费,则须依当时的需要由董事会议决定。
第八条会员资格
凡本会会员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与××公司已缔结特约店契约者;
(2)已支付信用金者;
(3)过去一年的销售额达到××万元以上者;
(4)其他本会特别指定者。
其他
第九条会员的特惠
本会对于会员,特别订有特约店交易规定,会员可因此享有交易上的各种特别优惠条件。
第十条制度的废止
本制度的废止须由大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