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 70年代以来,各国面对规模越来越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仅靠政府充当基础设施投资主体越来越困难,从而BOT方式出现并得到广泛应用。1984年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和广东省政府合作在深圳投资建设了沙角B电厂项目,是我国首家BOT基础项目。
BOT 是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BOT 的具体做法是: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营企业可以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该基础设施则无偿移交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