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行政管理及使用
1.印章的管理
印章作为机关、单位权力的象征和职能的标志,其在管理和使用上有统一的程序、规定和要求。企业文书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规定和要求丝不苟,认真执行
(1)印章的刻制印章的刻制必须依据法定程序,经使用印章机关或单位的上一级机关或单位批准、确认,并经专门的刻印公司刻制而成
(2)印章的启用印章启用必须由颁发机关、代管机关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印章启用通知。印章启用通知中要注明印章的启用日期、样章、印模、样式等。如经制发机关同意,也可以自发启用通知,但必须在通知中注明经制发机关批准的字样。启用印章的通知应该有启用印章的印模,发给有关机关单位。在取送印章时,应按递送秘密文件对待,必要时应派专人取送。印章的印模和启用日期应准确记载,归档保存,以备查考
(3)印章的保管印章应由机关单位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要认真负责,妥善安全保管,非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要放在具有防范措施的安全地方,不得随便置放。印章要随用随取,不能事先拿出用印后要及时收检锁好。如果他人盖章,管印人应在场监印,不的擅自离开。印章如需要携带外出,应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印章丢失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备案,并以登报或信函等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任何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或声明印章作废
(4)印章的收缴印章印损坏换新印章,或机构变动等而停止使用后,制发机关应及时收回。收回的旧印章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封存或销毁处理。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留用旧印章
(5)印章的销毁销毁旧印章,须经机关领导人批准,二人监销,并作出记载
2.印章的使用
印章的使用有严格的作业程序和管理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关、单位的用印制度和用印手续,并结合企业自身的要求来办理。具体内容有如下几点
(1)重要文书的用印必须经本企业单位领导批准。批准的形式有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等。一般提倡以书面通知为主:非书面通知原则上要进行用印记录,以使核查备案和落实责任。印章在使用上有相应的程序,对任何未经企业领导批准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者都应坚决拒绝
(2)企业文件用印时,文件的单位落款名称必须同印章的名称相互一致两者若不相一致的不得用印。此外,文件的单位落款名称也就是印章上的规范名称,不得使用游离于单位印章名称之外的不规范简称
(3)企业文件中若属代章性质的,在用印时必须注明“代章”二字
(4)若属开具企业介绍信、证明信、推荐信等资信文书,必须填写清楚姓名、人数、日期、有效期、资信内容及性质等,并经企业领导人同意后方可用印。切记不能在空白的文书材料上盖章,否则会埋下引发不必要纠纷、事端的种子,严重者甚至会导致大的利益冲突,引发法律责任
(5)用印必须坚持办理手续,每次用印都要认真作好详细记载,以使查
(6)印章必须由企业单位文秘部门中的专门人员保管
(7)启用通知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第一次使用
(8)使用印章时还必须讲究用印的方法、位置和盖印质量。
具体来说要注意几点
具体来说要注意几点
1)用印位置要适宜。一般的要求是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压月
2)公文用印的印色要浓淡适度、印迹清晰,端正美观,不能模糊不清颜色只能用朱红色。
3)部分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可以使用非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