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盘存行政管理
固定资产的盘存工作,应由领导人员、专业人员(包括财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组成的盘点小组负责进行。
在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的过程中,除了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余额是否相符以外,还应注意各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如有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维修保养欠妥及修理不及时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为了避免在年终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工作负担过重,也可采取定期轮点办法,即在年度中间,按照财产类别或部门,进行轮转盘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即账外财产,应在表内列明数量、金额和原因,作为研究处理和批准入账的依据。
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说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请领导审查批准,并相应调整账面金额